星期一

四月十三星座运势

当前位置: 首页 剧情介绍 电视剧情 《无所畏惧》第36集分集剧情介绍

《无所畏惧》第36集分集剧情介绍

  • 作者:霸主
  • 2023-11-20
  • 来源: 网络

近期热播的影视剧《无所畏惧》备受观众关注,大家看过之后都难以释怀,深受喜爱。因此,准确知道关于《无所畏惧》第36集分集剧情介绍的所有信息成为了观众们所迫切想要的。今天,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《无所畏惧》第36集分集剧情介绍,让观众们更了解这部最近大火的电视剧。

刘铭已被警方列入追逃名单,刘一丁和岳秀芹得知这是罗英子的指控后,一同前来找她算账。罗英子冷静地带领他们来到楼下的餐厅,进入了包间。夫妻俩一进包间便突然跪倒在地,向罗英子赔礼道歉并承认他们向银行作伪证。他们恳求罗英子撤销指控,但罗英子毫不犹豫地拒绝了。她对刘铭已经彻底失望,心灰意冷。罗英子叫了两碗面让他们吃,然后平静地离开。岳秀芹当场翻脸,放话不会放过罗英子。

罗英子请夏舒帮忙联系美国的同学,将刘铭被通缉的消息通知大使馆。罗英子和邱华前往看守所与许建设见面,许建设迫切地希望能见到夏舒,但夏舒因事未能前来,许建设感到非常失望。

罗英子和邱华详细说明了为许建设进行无罪和从轻辩护的计划,并建议他考虑赔偿被害者家属以获得较轻的判决。但许建设一反常态,态度强硬并坚持自己辩护。罗英子和邱华感到许建设的情况不太对劲,怀疑有人向他传递了错误的信息。重审案的庭审当天,原告律师宣读了针对许建设的指控。就在此时,马丽丽突然站出来大声提醒许建设要坚持到底不要认罪。她指控律师和被害者合伙陷害许建设。法官命令法警将马丽丽拉出法庭。许建设在法庭上激动地大叫大嚷,庭审被迫中断。李占军的亲属们对此非常愤怒,强烈要求对许建设从重处罚。

罗英子和邱华前往看守所与许建设会面,向他解释了案件的利害关系。然而,许建设态度蛮横,坚持认为罗英子和邱华是想要陷害他,并坚决要求更换律师。罗英子逐渐察觉到事情并不简单,邱华也对此产生了怀疑。夏舒承认了自己在中间起到了传递口信的作用,这使得邱华极为生气,决定与罗英子一起乘坐公交车离开,将夏舒留在原地。

《无所畏惧》第36集分集剧情介绍

邱华和罗英子重新梳理了整个事情的经过,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:马丽丽实际上并不希望许建设被释放。她通过装腔作势、不遗余力地为许建设奔走相告,并利用夏舒作为中间人传递信息,意图在法庭上激怒被害人家属,让许建设无法获得轻判。这样,马丽丽就可以逐步将许建设的房产据为己有。

罗英子决定立刻返回看守所,试图劝说许建设重新委托律师。她和邱华中途下车,夏舒及时开车追赶上来,并带领她们返回看守所。然而,当她们到达时,发现许建设已经取消了与她们的委托协议,并另行聘请了其他律师。罗英子和邱华无奈地离开了看守所。

回到律所后,邱华和罗英子将整个事情的经过向方丽虹进行了汇报。方丽虹没有责备她们,而是提醒她们从这次经历中吸取教训。同时,韩之通对她们冷嘲热讽,但罗英子并不示弱,以牙还牙地回敬了他。

罗英子不甘心就此放弃,邱华好奇马丽丽帮许建设请了什么样的律师。出人意料的是,马丽丽所找的律师何明是一名实习律师,他的经验明显不足,在法庭上表现慌乱不堪。原告律师坚持要求判处许建设死刑,最终法官宣判许建设无期徒刑。罗英子和邱华旁观了这次庭审。

马丽丽走出法庭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,她的心愿已经达成。罗英子和邱华向她表示祝贺,马丽丽笑着嘲讽她们不配合,错失了一大笔代理费。何明抱着一大堆卷宗出来时不小心散落一地,罗英子和邱华帮他捡起来,并送他回律所。邱华承认她们之前是许建设的代理律师,但因为未配合马丽丽而遭到开除。邱华提醒何明不要同流合污,要为自己留好后路。

随后,何明把邱华单独叫到一边,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。马丽丽在开庭前联系了他和师父,并支付了高额的律师费。只要他们让许建设签署处理房产的委托书,何明师父就把那份文件夹在代理委托协议里,让许建设签字,并借故离开,想把一切责任都推到何明身上。

另一方面,陈硕向肖媛了解了温莉的情况后,怀疑温莉下一个目标是博适集团老总丁兆光的儿子丁启伟。丁启伟刚从国外回来,他酷爱拍电影,对做生意毫无兴趣。陈硕带肖媛去见孙华鼎,让孙华鼎给温莉写一封介绍信,把温莉介绍给丁兆光。陈硕还让孙华鼎写一份推荐信,把他介绍给丁兆光。

温莉拿着孙华鼎的信来见丁兆光,想代理销售博适集团的房产。丁兆光表示已有陈述的销售商,温莉以孙华鼎东山再起为名苦苦恳求丁兆光。丁启伟气势汹汹地来找丁兆光理论,得知丁兆光开除了他拍电影的伙伴们后非常不满。丁兆光对温莉半信半疑,但还是让她去找销售副总谈合作事宜。

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《无所畏惧》第36集分集剧情介绍的全部内容了,如果你觉得不错或者对你有所帮助的话,请继续关注吧。同时谢谢大家的关注。

您可能感兴趣

声明: 本站(《无所畏惧》第36集分集剧情介绍)由"所谓、怀念"网友提供,仅作为展示之用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;

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来信告知,我们会尽快删除。